亂點老婆眼藥水 呼吸困難險送命
019-11-18
文/江怡蓉
55歲陳先生,有氣喘病史,穩定控制中,最近因為眼睛疲勞,想起家中還有上個月老婆因青光眼看診留存的眼藥水,直接拿來使用,沒想到點完後,突然呼吸困難失去意識,老婆趕緊叫救護車送醫,緊急插管在加護病房治療後,才撿回一命。
▲亂用眼藥水可能導致全身性副作用。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。(照片提供/江怡蓉)
陳先生不解的是,為何只是點個眼藥水,以前也常拿老婆的藥來點,為何這次導致如此嚴重後果?
許多人都以為眼藥水只是局部作用於眼睛,卻忽略眼藥水也會從眼角的鼻淚管處,藉由鼻黏膜進入全身吸收,雖然微量,但對於具有某些疾病或對該藥水成分過敏的病人,微量吸收的藥品即可能導致嚴重傷害。
陳先生就是誤用了青光眼治療中常見的乙型交感神經阻斷劑,該劑除可降低眼壓,以治療青光眼外,也會導致氣管收縮,對於本身具嚴重氣喘或呼吸道阻塞疾病者,屬禁忌用藥。
不當使用恐細菌交叉感染
此外,使用他人的眼藥水,除可能有細菌交叉感染疑慮,也可能使用到超過保存期限眼藥水。藥水瓶身上有效期限為未開封的期限,開封使用後,因考量細菌滋生風險,不論是否用完,建議開封一個月後應丟棄。
此案例雖然屬藥品引起的嚴重不良反應,但陳先生卻因為該眼藥水並非本人經醫師看診後處方取得,且該藥品說明書中,氣喘病人也為禁忌使用對象,故陳先生無法符合法規,利用國家的藥害救濟制度獲得救濟金。由這個案例可讓我們了解,即便是眼藥水也可能引起大傷害。
如果出現眼睛不適,應主動就醫,由醫師確認診斷開立適當眼藥水,才能確保眼睛健康,不可隨意使用他人的藥品,家中也不應囤積已不須使用的藥品,以免誤用導致嚴重的傷害。
(作者為彰化基督教醫院藥學部藥師)